煤矿528翻笼1983车9月12日挤人事故

更新时间:2011-06-22 10: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1983年9月12日19时20分,**煤矿528-F_业广场发生翻笼挤人事故,死亡1人。一、自然情况:某煤矿设计年产60万吨,528212业广场设双翻笼,将井下运出的煤翻入筛选系统,再经索道外运。二、事故经过:1983年9月12日19时20分,井下运出当班第一列煤车,(28个),电机车头

1983年9月12日19时20分,**煤矿528-F_业广场发生翻笼挤人事故,死亡1人。

一、自然情况:

某煤矿设计年产60万吨,528212业广场设双翻笼,将井下运出的煤翻入筛选系统,再经索道外运。

二、事故经过:

1983年9月12日19时20分,井下运出当班第一列煤车,(28个),电机车头在列车尾端将列车顶至翻车机房附近20m左右。机车头离开重列车组。由于轨道有3‰的下坡,列车缓惺的向翻车机方向滑动。此时翻笼水平正位的阻车器又处于打开状态,翻笼司机胡兴甫为了图方便强行连活钩,(翻笼内的空车与运行中重车连结)胡穿的是高跟鞋,行动不便,只想连钩,忘了头部,被溜进翻笼口的第一辆重车将头部挤扁,当即死亡。

三、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在列车组滑动下,强行连钩;

2.上班不穿劳保服、劳保鞋,穿高跟鞋行动不便。

四.事故教训:

1.在恰好满一年的时间,在同一地点发生同一类型事故,这说明该矿从上至下缺乏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是运输队职工还没有吸取血的教训,没有坚决制止连活钩,只图快,省事,而忽视自身安全,这是应该深刻吸取的教训;

2.加强对运输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加强操作规程培训,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交通事故纠纷,3月9日下午6点被英菲尼迪小轿车车轮压到脚。交
协议可以百度,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盗窃,被拘留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选择报警,让交警划分责任。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
你好,在填写立案申请的标的金额时,应将货款本金85212元与计算得出的利息金额相加,作为总的标的金额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