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更新时间:2011-03-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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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三章安全监察机构及职责第三十五条健全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强化安监工作:1.电力公司必须设专人(不得少于3人)或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基建安全工作。2.电力建设公司及其分公司(工程处)必须分别设置专职的安监机构。3.工地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

第三章 安全监察机构及职责
第三十五条 健全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强化安监工作:
1.电力公司必须设专人(不得少于3人)或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基建安全工作。
2.电力建设公司及其分公司(工程处)必须分别设置专职的安监机构。
3.工地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
4.管理性电力建设公司安监机构人员不得少于5人。现场性电力建设公司安监机构人员,应按公司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但不得少于5人,并另设专人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公司安监机构的人员中应有半数以上为工程技术人员。
5.分公司(工程处)安监机构的人员,应按现场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但不得少于5人,并另设专人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监人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工程技术人员。
6.各级安监机构在人员配备上,应充分兼顾土建、热机、电气、起重、送电、变电等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7.专职安监人员必须具备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
8.专职安监人员应按国家及部有关规定,评定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含工人技师)。
9.安监人员属生产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应享受基建、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人员的同等待遇。工地专职安全员应享受工地班长以上的待遇。
10.专职安监人员应经隶属上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安监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安监部门的同意。
11.安监机构应有完善的宣传、教育设备和必备的监察工具。如安监车辆、照像、录像、摄像、传真、通信、录音、计算机、有毒有害气体测试、风力测定等设备及工具。
第三十六条 电力公司安监机构(基建)及其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基建施工安全工作。
2.制订电力公司基建安全工作年度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3.按部关于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施工状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
5.监督、检查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的安技措施补助费的及时提取、合理分配与正确使用。
6.协助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7.协助电力公司领导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管理专业会议;总结、交流、布置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专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
9.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审查。
10.参加施工企业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电力公司基建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见附录D),实行微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电建公司安监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制订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3.制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4.监督、检查分公司(工程处)安全施工管理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执行情况。
5.督促分公司(工程处)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7.协助公司经理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管理专业会议。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
9.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情况,协助解决问题。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0.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1.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施工竞赛活动。
12.负责组织专职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
13.制订安全奖惩办法,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4.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重大施工机械、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6.对公司所属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工程处)安监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制订分公司(工程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
3.汇总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
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5.协助分公司经理(工程处主任)组织召开分公司(工程处)安全工作会议。总
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6.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检查、布置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11.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工地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12.组织编制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计划。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保健、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负责审批劳保制度规定外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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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有哪些?
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如下: 1.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得到充分的检查和记录。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施工单位有责任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进行规定,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如果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需求,应及时进行修订,以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 4.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坚决拒绝。
我想咨询一下,建筑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范本应写明施工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施工地址,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等。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安全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应采取哪些措施?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 一、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和控制体系。 二、加强质量成本管理。 三、树立全员经济意识。 四、加强工期成本控制。 五、完善合同文本,规避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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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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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这有很大风险。朋友贷款打到你账户再转给他,可能涉及贷款用途违规,若朋友不还款,你可能被牵连。提供身份
汪健律师
汪健律师
10分钟前
首先要注意搜集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以确定能够达到起诉立案的基本条件。起诉到法院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4分钟前
工作七天被辞退是有工资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无论工作时长,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该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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