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3-16 1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作者:发布部门:山东省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市安监局,保税区安监局:开展“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是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市安监局,保税区安监局:
  开展“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是保证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现将《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六年六月一日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依据,通过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推动我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审报、有关部门依法审查的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已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制度行业的建设项目除外)。

  三、执法行动分工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法行动,按照市和区、市安监局的监管范围分级实施。市安监局负责市直和中央、省属驻青单位的建设项目及上述单位在内资控股,外资参股、控股单位的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其他单位的建设项目由区、市安监局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专项执法行动,从6月5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摸底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市和区、市安监局分别在本地主要报刊刊登、在电视台新闻节目播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的公告;协调本级发改、经贸、外经贸、规划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查清本行政区内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未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分为市执法检查范围,区、市执法检查范围二大类,汇总造册,于6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
  (二)检查执法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查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向其发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告知资料》(附后),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15日内向负责审查的部门申报,由负责审查的部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对未按《整改指令书》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调查取证程序,依照《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第 六十一条第二项给予行政处罚。
  (三)交流经验,推动工作。“三同时”执法行动开始后,市安监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由市和各区、市安监局交流“三同时”执法行动开展的情况(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请各单位做好准备。执法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5日前报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法。开展“三同时”执法工作,是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改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严格依法执法,确保“三同时”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市安监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做出工作部署,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对有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务求取得实效。
  (三)依法行政,严格审查。各单位要在认真进行执法检查的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转报和严格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执法行动开始后,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 ,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执法行动进行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告知资料》
  第一部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条款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实施)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法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违法使用的;
  (二)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以货币、其他物品替代的。
  三、《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3月1日实施)
第三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验收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时,必须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查的二十日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有关图纸资料,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无劳动安全卫生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除外。[page]
  按规定对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安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预评价机构进行预评价,并分别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交预评价报告,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做出审核决定。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当按预评价报告和审核决定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图纸资料后,必须分别在十日内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
  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要变更或修改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或部门必须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进行竣工验收的二十日前将试生产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运行情况、措施效果、监测数据、存在问题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报送审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可根据情节轻重,按建设项目设计费或承包工程总造价或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处以罚款,但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一)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
  (二)建设项目的设计和竣工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的;
  (三)未经批准变更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计内容的;
  (四)引进项目、技术、设备未同时引进劳动安全技术、设备或未使用国内制造相应配套的防护设备的。
  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在各行业的行政许可制度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第二部分: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申报方法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按市和区、市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进行申报。
  (一)向市安监局申报范围
  1、市直和中央、省属驻青单位的建设项目;
  2、由市有关部门批准的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3、合资、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其控股方为中央、省属驻青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
  (二)向区、市安监局申报范围
  1、各区市属以下(含原为中央、省属驻青和市直单位现属地化管理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
  2、由区、市政府及部门批准的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3、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其控股方为区市属以下(含原为中央、省属驻青和市直单位现属地化管理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
  4、民营企业,非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控股的外省市在青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
  (三)青岛市安监局受理部门
  向市安监局申报“三同时”审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分类分别向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一处、监督管理二处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提出申报。
  (一)监督管理一处 联系电话:85913569
  负责非煤矿山、冶金、建材、交通、建筑行业。
  (二)监督管理二处 联系电话:85913571
  负责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医药、电力和贸易等行业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85913573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企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最新安全生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917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如何在网上查询扶贫编码?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农村垃圾站离居民区有多远
你好,是影响到您的生活了吗,建议你向环保局举报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
有个平台点开1500额度,5天叫我还2910该怎么办
对高额还款要求,常见处理方式有:1)与平台协商调整还款条件或延期还款;2)核实利率是否合法,如过高可寻求法律途径维权;3)如感觉被骗,可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选择
你好,房东没有和我签合同,押金和多交了一个月的房租费用都没有退
如果你起诉房东要求退还押金和房租,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你的诉求。如果法院认定你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且房东无合法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和房
我未满14岁给一个未满14岁的女生要私密照片会不会判刑
处理方式包括停止索要并道歉、接受家长或学校的教育。选择时应考虑行为严重性、对方意愿及法律后果。若行为轻微且对方原谅,可选择道歉;若行为严重或对方不满,应接受教育
店铺转让费已经交了可以退吗
店铺转让费退还可与对方协商,或依据合同条款处理。协商时考虑双方意愿及实际情况,达成一致即可。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条款采取法律手段,但需承担相应责任。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