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管理体系的目标是:
1、减少食源性疾病,保护公众健康;
2、防范不卫生的、有害健康的、误导的或假冒的食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3、通过建立一个完全依照规则的国际或国内食品贸易体系,保持消费者对食品管理体系的信心,从而促进经济发展。食品管理体系应覆盖一个国家所有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也包括进口食品。食品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还必须强制执行。
大多数国家食品管理体系由5个单元构成:
1、食品法规;
2、食品管理;
3、食品监管;
4、实验室检测;
5、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
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优点在于:
1、使国家食品管理体系具有连贯性;
2、没有打乱原有机构的调查、监督和执行工作,使该项措施更易于执行;
3、在全国范围内整个食品链上实施统一的管理措施;
4、独立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职能,落实对消费者的保护措施,取得国内消费者的信任,建立国际间的信用关系;
5、良好的实施设施有助于参于处理国际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如参与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卫生和植物卫生检疫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后继工作等;
6、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使执行过程更加负责任;
7、提高资金和其它投入的使用效率。
一些国家正在建立国家层面上的政策制定和合作机制。将食品供应链条的管理交由一个胜任的、自主的机构来完成,有可能改变食品管理的途径。这类机构的角色是建立一个从国家角度出发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标,并通过施加影响,使这些战略和技术措施成为实现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目标的保障。
《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大多数国家食品管理体系由5个单元构成,即食品法规、食品管理、食品监管、实验室检测,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食品质量管理体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