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宝露”核桃花生露竟喝出只蜘蛛
更新时间:2010-03-06 16: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家里来了贵客,为保证质量专门跑到大超市买来一箱饮料,没想到客人竟喝出一只蜘蛛。2月21日上午,即墨市环秀街道国家泊子村的国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件烦心事。经工商执法人员协调,超市给国先生赔一退一处理了此事。2月21日上午,即墨市环秀街道国家泊子村的国先生反映
家里来了贵客,为保证质量专门跑到大超市买来一箱饮料,没想到客人竟喝出一只蜘蛛。2月21日上午,即墨市环秀街道国家泊子村的国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件烦心事。经工商执法人员协调,超市给国先生赔一退一处理了此事。
2月21日上午,即墨市环秀街道国家泊子村的国先生反映,2月19日,他的几名姨妈来家里做客,因担心在村里的小超市买不到好饮料,他父亲特意来到村子西侧烟青路路口处的一家叫“维百利”的大超市,花45元钱买了一箱饮料。当天中午12时许,大家正在吃饭时,国先生的三姨向杯子里倒饮料时,突然发现瓶口处出来一只蜘蛛。国先生的三姨当即恶心呕吐,随后大家发现自己的饮料都有问题。国先生和家人找到超市,超市方表示,质量问题需要找厂家来处理。
记者在国先生家看到,瓶子里还有一半饮料,瓶口处沾着一只已死亡的蜘蛛。在饮料外包装上记者看到,饮料是“河北省著名商标”——“绿宝露”核桃花生露,生产于去年11月18日,保质期是18个月。
21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即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超市给国先生赔一退一,赔偿了90元钱。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下午给孩子买的复方锌布颗粒(臣功再欣),里面竟然有虫子,还是活的,这个应该怎么举报?
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团组织,涉及的面比较广,并挂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相应比较容易,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发现问题后,可以找消费者协会。
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直接制约下属企业。向它投诉质量问题,容易得到解决。
对不易解决的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