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之中商标局国际处;
2、审查,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
3、提交国际局,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4、颁发证明,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国际局可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
5、指定国审查,国际局将申请传至指定保护的国家,各国依当国法律进行审查;
6、指定各国核准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国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外国商标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原则。主要为:
1、按照申请人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商标互惠协议办理。已与我国签订商标互惠协议的国家有瑞士、丹麦、意大利、加拿大、新西兰、法国、伊朗、奥地利、日本、西班牙、英国、阿根廷、波兰、罗马尼亚、巴基斯坦、列支敦士登、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美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泰国、德国等。
2、按照申请人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我国已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此公约的成员国可依照该公约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
3、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即双方互相给予对方同等待遇,如若别国允许我国注册,则我国也允许别国来我国注册,若别国不要求我国提交本国注册证件,我国也不要求别国提交注册证件。我国按照这一原则先后同加拿大、瑞士、泰国、奥地利等国相互确认免交本国注册证件,解决了同美国之间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问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这一规定表明,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委托我国指定的国内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商标其他事务,习惯上都由代理机构代办。我国指定代办外国商标申请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委托代理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商标事务所,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香港)、上海专利代理事务所、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商标事务所等等。
由我国指定代办外国商标申请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组织是委托代理人,其权限因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成立。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的活动,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怎样申请外国商标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申请外国商标首先需要提交申请到商标局国际处,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