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部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移交民政部

更新时间:2013-01-18 17: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单位】民政部/外交部【发布文号】民事函(1995)25号【发布日期】1995-02-09【生效日期】1995-02-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2月9日民事函(1995)25

    【发布单位】民政部/外交部
    【发布文号】民事函(1995)25号
    【发布日期】1995-02-09
    【生效日期】1995-0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
    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2月9日民事函(199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外事办公室,各驻外使、领馆: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制止涉外买卖婚姻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41号)精神,原由外交部承担的部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已移交民政部主管。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交部承担的部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移交民政部主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向我驻外使、领馆发送婚姻证书,包括结婚证及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证及离婚登记申请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处理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及有关当事人的涉外婚姻的函、电、照会及信件,解答有关婚姻方面的疑问,解决婚姻登记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方面的咨询,核查有关中、外籍人员的婚姻状况。
      (三)解决我驻外使、领馆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方面有关证件中所出现的问题。

      

     二、民政部与外交部联合向驻外使、领馆发送有关涉外婚姻方面的文件规定。有关涉外婚姻具体业务,我驻外使、领馆可直接与民政部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同时抄报外交部领事司。

      

     三、涉及到外交、法律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外交部、民政部研处。

      

     四、各地民政、外事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如涉及中国公民违法婚姻、违法出证等问题应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报民政部。凡涉及我驻外使、领馆所处理的问题,应抄报外交部。

      

     五、涉外婚姻管理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它不仅关系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各级民政、外事部门及驻外使、领馆要严格把关,密切配合,依法办事,共同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发布单位】民政部/外交部
    【发布文号】民事函(1995)25号
    【发布日期】1995-02-09
    【生效日期】1995-02-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
    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2月9日民事函(199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外事办公室,各驻外使、领馆: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制止涉外买卖婚姻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41号)精神,原由外交部承担的部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已移交民政部主管。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交部承担的部分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移交民政部主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向我驻外使、领馆发送婚姻证书,包括结婚证及结婚登记申请书、离婚证及离婚登记申请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二)处理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及有关当事人的涉外婚姻的函、电、照会及信件,解答有关婚姻方面的疑问,解决婚姻登记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方面的咨询,核查有关中、外籍人员的婚姻状况。
      (三)解决我驻外使、领馆及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方面有关证件中所出现的问题。

      

     二、民政部与外交部联合向驻外使、领馆发送有关涉外婚姻方面的文件规定。有关涉外婚姻具体业务,我驻外使、领馆可直接与民政部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同时抄报外交部领事司。

      

     三、涉及到外交、法律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由外交部、民政部研处。

      

     四、各地民政、外事部门及我驻外使、领馆如涉及中国公民违法婚姻、违法出证等问题应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报民政部。凡涉及我驻外使、领馆所处理的问题,应抄报外交部。

      

     五、涉外婚姻管理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它不仅关系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各级民政、外事部门及驻外使、领馆要严格把关,密切配合,依法办事,共同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涉外法律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324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涉外婚姻登记
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涉外婚姻登记
除了杨律师回答的内容外,你男朋友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
涉外婚姻登记
你好,这个你要向当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涉外婚姻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外籍人士要准备的证明
成都涉外婚姻登记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需要依照如下: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
涉外公证离婚哪里办理?
涉外公证离婚应在内地办理。如双方同意离婚,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备齐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无法协商,可选择诉讼离婚,通过法院解决争议。不同情况需采取不同流程
外国妻子跑了,怎么离婚?
您好,可以诉讼要求离婚
在美国想和新的中国妻子结婚当我们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妻子会知道我在中国已经结过婚吗?
可以结婚。但需确保符合美国当地结婚要求,并在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结婚证。此外,应了解中国法律对再婚的规定,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这边要国人在境外与外国人办理结婚证的手续步骤,以及相关资料??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不是在哪里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结婚证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
涉外诉讼离婚到哪起诉,有哪些规定
涉外诉讼离婚需到有管辖权法院。操作包括:1. 撰写起诉状、准备证据;2. 提起诉讼;3. 等待法院审查立案;4. 接收开庭通知;5. 参加庭审。
我想办理韩国国际离婚。请问国际离婚都需要对方什么手续?
办理国际离婚需准备证件。协议离婚需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还需提供起诉状等。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起诉离婚需通过法院程序,包括调解、庭审
有老挝结婚证可不可以在中国
老挝结婚证在中国使用,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在老挝公证机关公证;2.向中国驻老挝使领馆申请认证。选择方式时,需考虑结婚证用途、时间成本及费用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