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是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在中国的采购专员.我们在中国主要采购建筑材料.现在在国内工厂订货都是需要先交纳订金,验货合格之后付清全款才发货.于是就产生了 两个问题: 第一,我们在一家家具厂订了货,可是验货的时候却发现很多地方不合我们的要求,工厂态度很不好,说那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可是我们没有办法接受这些瑕疵,工 厂以产品已经做出来为理由拒绝退还定金.请问我们如果不满意这家工厂,可以要求退还我们的定金终止合作吗? 第二,我们从工厂订做了一批橱柜,可是因为验货的时候没有可能每一个细节都验到,造成货物运到澳大利亚安装的时候发现了很多产品细节不合格,没有办法安装 好,工程也就没有办法按时完工,还要另外在澳洲重新订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和工厂反应这样的情况,可是工厂说橱柜的安装本来就不能十分精确,需要在 那边调适,作为买家,我们希望产品买回来就能用,而不是需要我们自己整修的,那么我们能怎样维护我们的利益呢?我们的损失又能怎么弥补呢?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陆妙卿律师回复:您咨询的两个问题其实是同一个问题,就是“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是国际贸易中相当棘手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质量是否有问题很难界定,工厂很容易扯皮,我的建议是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条款,而且越详细越好。针对你咨询的案件我需要看过你们签订的合同及实际产品后才能给你确切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