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果被法院强制性拍卖会走哪些拍卖程序

更新时间:2016-11-0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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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房屋所有权人在不能按时给付债务时,被抵押的房产就会被法院纳入拍卖程序的行列,用拍卖所得价款履行债务。那么,房屋在被拍卖时,有哪些程序步骤呢?

  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

  六、房屋展示

  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

  七、资格审查

  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

  八、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九、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十、佣金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向市民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十一、所有权属转移

  买受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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