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
2 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3 参加竞买者,必须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竞买者在预展期间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品介绍,认真看房。在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取得充分了解并认可后,方可参加竞买。拍卖实施过程中,所有竞买人被视为对拍卖房产的实际情况已有了充分的了解并认可,拍卖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不再负有责任。
4 欲参加竞买者必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并领取号码牌后,方能入场参加竞买。竞买未成功者,竞买保证金如数退还。
5 本场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品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6 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可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阶梯自愿应价或加价,一经应价或加价,不得撤回。拍卖师可根据竞买情况调整竞价阶梯。拍卖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后,拍卖成交。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30%的预定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本市3日,外市7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如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付款,其竞买保证金将留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8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日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的5%的佣金。
9 无论买受人以何种方式付款,均须在全部款项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后,方能办理过户及进户手续。
10 拍卖成交房产在办理产权过户、进行等手续过程中,须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需 相关手续由委托方负责提供。该过程中如出现非拍卖公司执业范围和权限所能解决的问题,造成拍卖无效,拍卖公司负责将买受人所交全部价款返还。
11 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起哄戏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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