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会人员在参加竞买前应认真阅读和研究《拍卖规则》,在确认并认真覆行《拍卖规则》各项条款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竞买。
二、与会人员在拍卖会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证照办理竞买证、交付保证金领取号牌,即取得竞买人资格。没有竞买号牌人员的报价或应价无效。
三、按照“依物品原状进行拍卖”的国际惯例,本行已于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的展示,竞买人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本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中的加价幅度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拍卖师报价后,竞买人第一次举牌是对该报价的认可,其后的每次举牌均为加价一次。竞买人也可按加价幅度口头报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撤回,当有更高报价时,原报价即丧失法定效力。
五、拍卖师三次询问无人加价时,即落槌确认为最高价,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无人应价拍卖师有权采用降价拍卖的方式,第一位应价者及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凭证和成交确认书。
六、买受人于成交当日结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佣金,即获得标的所有权。买受人不能当场结清时,应先付成交价5%的佣金和20%的定金,其余价款应于成交后七日内交付本行。
七、买受人逾期不交付所欠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定金不予返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买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
九、竞买不成交者可凭竞买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参加拍卖会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权利,维护自身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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