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8日,大连海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辽中远渔0002”等十艘中国籍船舶进行了捆绑式拍卖。经过14轮的竞价,“辽中远渔0002”等十艘中国籍船舶以386万元的报价,被来自浙江温州的竞买人陈云墙购得。本次拍卖船舶是继2005年3月和6月两次成功拍卖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十艘中国籍船舶后的又一次强制拍卖。 本次拍卖是为执行本院生效判决而进行的。2003年3月、11月、2004年6月,申请执行人大连市商业银行华昌支行分数次与被执行人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为2.317亿元的借款抵押合同,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三十一艘船舶(包括本次拍卖的十艘船舶)为上述贷款作抵押。申请执行人如约放款,但被执行人在规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诉至大连海事法院,经过审理,大连海事法院做出了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判决,且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诉讼保全和执行的相关程序,该院先后共扣押了被执行人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几十艘船舶。并同时向被执行人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发出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该院发布公告,对被扣押的被执行人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船舶分别进行了强制拍卖。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拍卖采取十艘船舶给出一个底价的捆绑式拍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