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6-03 14: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事实上市场越大则越需要法律去规范市场的行为,否则一些大公司则会垄断整个市场挤压其他小型企业,另其难以生存。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下列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2)虚假标识行为。即经营者采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的;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

  (3)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4)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个人以回扣等其他人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5)强行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三类,即欺骗性有奖销售、借机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7)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3种: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者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8)滥用行政权利行为,是指对市场经营活动有影响力的行政主体,出于地方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法律或公认的市场规则故意对市场进行干预,妨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也指来自经营主体外的直接或间接行政权利作用下的强买强卖的行为。

  (9)亏本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和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物的行为。

  (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条件;泄露标底;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等。投标者不得有下列行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报价;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各投标人或者评价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等。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它是一种竞争行为。

  2、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

  3、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4、它是一种侵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有11种,分别是虚假宣传行为和虚假标识行为,亦或是滥用优势地位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等方面的行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153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您好,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多样,比如虚假宣传,搭售等
请问律师,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有哪些?
您好,根据我国经济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七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1、混淆行为,2、限制竞争行为,3、商业贿赂,4、虚假宣传,5、侵犯商业秘密,
想咨询一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您好,关于不正当行为的规定,针对您的情况,您们公司最近在扩展业务从而用低价来发展,基于有利目的而出发的,并非恶性竞争,同时低价也不能低得过分,如果是在20%的市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如何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您好,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假冒或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有奖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为法律规定的经营者; 2、存在混淆行为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其它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4、造成的
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往往遵循以下的裁判规则: 1、前提条件: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得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2、主观层面:行为人主观故意或过错; 3、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罪如何处罚
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损害程度较轻,行为人只用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了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的,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竞争的行为; 2、法律责任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
未签署竞业竞争协议,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用付法律责任吗
如果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合同,你就无权限制他离职后的就业去向。但是如果对方存在泄露你公司商业秘密的,你公司还是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更多情况,要看对方是否有造成你公司
买的功能性美体衣,但发现没有效果,之前店家虚假宣传,想退款,但手中没有足够证据
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起诉维权。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