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27 00: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也可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竣工验收材料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委托验收结论有异议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裁定。

  第四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检查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和建设项目准备试生产的开始时间报告当地地市级、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经当地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建设项目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在试运行期间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环境保护设施不符合"三同时"要求,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行。

  试运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 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清洁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运转效果进行监测。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可组织进入环境监测网的当地行业环境监测站参加监测。

  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站应当按监测规定或规范进行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申请验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试车的有关规定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联动试车,有试运转记录;

  (三)按本规定附件格式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申请报告》)的编写,并提交第五条规定的《监测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审查验收。[page]

  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单独进行,也可视具体情况与整体工程验收一并进行。

  单独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提出验收意见,作为批准《验收申请报告》的依据。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应参加验收。

  第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要求建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三)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成后经负荷试车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四)外排污染物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   (五)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且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修整;

  (六)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符合交付使用的要求,并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包括经培训的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的到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原材料、动力的落实等;

  (七)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机构,包括人员、监测仪器、设备、监测制度、管理制度等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批准由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经批准的《验收申请报告》是建设项目总体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验收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能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十一条 对分期建设、分期受益的建设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分期验收。

  对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全部工程近期不能完工,但具备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规定排放标准的,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地方,还应达到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试运行期间和限期达标期间内排放污染物的,应按规定缴纳排污费。[page]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设施没有建成或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并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建设单位停止生产或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规定申报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手续,并处罚款。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有特殊要求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规定,可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环境保护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101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废止了吗
你好 ,(1990年6月 国家环境保护局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2010年12月2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请刷离职员工的饭卡,你会得到经济补偿吗?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朋友QQ被盗号,被骗了怎么办?
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消失后会有档案记录吗?影响升学或工作吗?
你好,警告处分对升学没有影响,但是在你的档案上可能会有记录。任何阶段毕业生都会有优秀毕业生的评定
五指山市法院冻结了我的支付宝
你好,建议询问冻结原因
我新买了平板,十四天黑屏了,十五天去那边说没问题,我想问还能退款吗?
法律分析:就是商量达成一致,而退款。具体要看你售后统一处理退款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颅骨多骨折伴蛛网膜下腔出血达到伤残吗?
你好,建议申请伤残鉴定,以结果为准
教师损坏学生个人财务犯法吗
老师罚学生的钱犯法,这是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根据《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学生的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