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有哪些职责?
更新时间:2012-12-2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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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有以下的职责:第一,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行动方案,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各种环境污染的防治,国务院
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方面有以下的职责:
第一,
国务院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行动方案,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各种环境污染的防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五,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精神奖励,也包括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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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务院的法规中,对本单位工作期间用的是连续工作,对非本单位工作用的是累计工作。
2.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4. 依照这一规章,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依据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包括失业、个体或者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雇佣或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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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知悉。现为您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是是否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目前我国新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是:GB/T24001:2004。审核的标准如下:第一,审核范围,包括地理区域、部门或体系要素;第二,审核频次,应根据组织自身的管理状况和外部机构要求确定;第三,审核方法,包括检查文件及记录,观察现场及操作,与相关人员面谈等;第四,审核组要求和职责,如审核组长及组员的能力与职责等;第五,审核报告及结果的要求和报送办法等。在开展每次审核前应制定审核计划(方案),包括人员与时间的安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