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即将开罚,市政配套何时跟上?

更新时间:2015-05-2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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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2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5万元。

  有市民和网友对执法环节能否真正落实表示担忧,“会不会重蹈禁烟之覆辙”?鉴于垃圾分类现状,以及与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健全和完善,有市民质疑道:为何如此急吼吼地对市民进行罚款?罚款能否达到规定的预期目的?

乱扔垃圾 罚

  执法能否到位

  2011年,广州颁布《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从去年开始,对原《暂行规定》进行全面修改。《规定》确立了广州市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思路。该《规定》中,将罚则表述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此,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解释称,这是为了跟上位法保持衔接。这不意味着没有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称,执法只会在定时定点推广社区进行,不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模式的区域不实行罚款。此外,按《规定》,各区都要制定和公布本区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实施细则等。但即使如此,执法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按照《规定》,市民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可以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投诉。但垃圾分类责任人没有执法权,就算违规者屡教不改,物业也不能开罚!最后执法还是由城管部门来进行。

  有市民和网友对此表示担心:城管执法力量足够吗?能够覆盖所有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区域吗?“投放垃圾是眨眼功夫的事情,城管派专人盯守吗?”“如果有人半夜出来投垃圾,你如何抓住他?”还有网友提问:“如果邻居乱丢垃圾在楼道间且劝说不听还很嚣张该找哪个部门?”有网友担心,“会不会像禁烟一样如一阵烟飘过?”

  垃圾分类配套仍欠缺就急吼吼开罚?

  市政配套设施不健全,是最受市民和网友诟病的方面之一。比如有网友说,“罚款本无可厚非,因为确实有些人的素质差,但市政配套设施也应当跟上”,有网友附和道:“是的,很多时候跑个好几百米看不到一个垃圾桶”。而市民和网友反映较多的是,垃圾分类了,但最后还是混在一起运走了。“还别扯什么垃圾分类,装模作样的N个垃圾桶,最后送到垃圾站的时候都是一车运走。”事实上,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但至今没能获得解决,连广州城管委主任危伟汉也坦承“分类处理后端设施还没建好”。

  据2015年05月21日日《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在回应分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时说,广州的垃圾分类提出三年了,近年来,新增运输车辆已有突破,但不可能在两三年内全覆盖。分类处理后端设施还没建好,但选址和基本工作已完成。分类线路和运输车辆这两年覆盖后,相信这个问题就能解决好。他还表示,将争取做到只要市民分类投放,我们就分类收运。

  问题是,在分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仍没解决的情况下,就急忙对市民“开罚”是否显得过于仓促呢?有市民就此质疑道:“治理就是禁止;管理就是罚款”?而对于分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是否也要一视同仁地开罚呢?市民又如何监督?众网友对此,也存有不少疑问。

  罚款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除此之外,市民和网友对于此次开罚的政策初衷和预期目的也有一些看法和议论。假定广州最终执行的是对个人违规最高罚200元、单位罚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这个处罚标准。那么,对个人处罚200元能否收到震慑效果?有网友表示,“200太少了,起码2000,有些人的素质真的不行,要重罚才会长记性”;也有网友表示说,“罚200元,不痛不痒!”还有网友发出疑问,《规定》对投放垃圾设立罚则是藉此培养市民的良好习惯呢,还是增加一点垃圾费?还不少网友很关心罚款的流向问题。“谁罚款,罚款最终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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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一定算欺诈,可能是律师疏忽未提前告知。解决方案可以和律所再沟通,说明之前没被告知诉讼费情况,看能
这种情况要先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无过错,比如术前评估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全面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不是报价平台哈。要是你有法律方面的事儿,得先把具体情况跟我说下,比如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还是别的啥
你好是遇到合同类法律问题咨询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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