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定的由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目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4-01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发布文号:环办[2008]16号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我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我们对环境保护法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环办[2008]16号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我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我们对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由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了汇总梳理,形成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定的由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定的由国家环保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目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含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核技术应用及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开发利用、关闭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国家环保总局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国家核安全局)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最新海洋环境保护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246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废止了吗
你好!国家没有出台此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适合双方的途径去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处理时注意证据收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以前没有驾照有无证驾驶违规行为,现在有驾照怎么办?
你好,建议积极配合接受处罚,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手机价值3000,被发现后拒绝归还。已经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是这个人捡的。拒绝承认,能起诉他吗?
捡到手机不归还的,派出所会责令捡到手机者交还失主。当事人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如果失主是遗失手机,且手机价值较大5000元以上,
我买了游戏账号,那我该怎么办啊
你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父母私自拿我4000块钱不承认犯法吗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被地铁安检人员发消息骚扰怎么办
属于骚扰的行为,频繁骚扰对方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情节恶劣可以报告公安机追究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
实习盖章问题
实习报告单位盖章,应该盖公章。一般到某个单位实习,会被分配到相应的部门或者到各部门轮岗,实习期满的时候,为了考核实习本人的实习效果,个部门呢都会出具部门的意见,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