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更新时间:2013-01-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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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有别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绝对独立的企业财产,不具有独立的实体法律人格,不能对

  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有别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绝对独立的企业财产,不具有独立的实体法律人格,不能对外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不是完整法律意义之企业,其性质与《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并无本质的区别。当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的地位学术界有很多种观点,如:自然人主体资格延伸说、独立法人说、非独立法人团体资格说等,但为了实践中便于操作,且要符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的通用观点,笔者认为在审判实务中判断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时可以按从事商业行为的自然人对待,不用过多地考虑企业法人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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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特点: 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 2、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一人所有,投资人也是企业财产在企业存续期间的唯一所有者; 3、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活动以投资人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有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有以下特点: 1. 投资主体单一,由单个自然人投资; 2. 责任承担无限,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负责; 3. 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4. 其他特点,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需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有哪些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特点: 1、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也只有一人; 2、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一人所有,投资人也是企业财产在企业存续期间的唯一所有者; 3、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活动以投资人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