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但不经营且固定分红是否属于合伙

更新时间:2013-01-18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案情】

  赵某欲经营珠宝生意,但是要投入30万元的资金,赵某自己只有20万元,于是他找到自己的朋友李某欲邀请李某一起合伙经营。李某说自己不懂珠宝生意,只同意出资10万元,并要求不承担经营的风险,自己也不参加珠宝生意的经营管理,而且每年分红1万元。赵某同意了李某的条件,于是李某便出资了10 万元,并对赵某的珠宝生意从不过问,只是每年年底赵某拿1万元钱给李某,到了2008年年底,因为金融风暴的影响加上赵某自己经营不善,导致珠宝店出现亏损,李某便要求赵某归还当年出资的10万元,并认为当年出资的10万元是借给赵某的。赵某不同意,认为李某的出资是与自己合伙经营,现在应当一起承担亏损。

  【分岐】

  双方约定出资但不参与经营且固定分红是否属于合伙?

  第一种观点认为,赵某已经和李某约定了李某的出资10万元,不承担经营的风险,不参加生意的经营,只是每年分红1万元。所以李某的出资是借贷,赵某和李某双方成立借贷合同关系。所以李某可以要求赵某归还10万元贷款。

  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赵某和李某约定不承担风险,不参加生意的经营,但是他参加了分红,所以双方实际是合伙关系,应当承担珠宝店的生意亏损。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此案中李某出资10万元,虽然不参与珠宝店生意的经营,但是每年年底拿1万元的分红,属于合伙盈余的分配,所以李某和赵某之间成立合伙关系。李某和赵某约定李某不承担经营的风险,显然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因此李某的出资属于合伙经营,应当承担经营中的风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个人独资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675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院冻结了微信零钱
可以进行相关冻结措施解决
网上买电动车,质量问题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公司应否继承前独资企业债务
公司应否继承前独资企业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
乡村医生异地行医罚款多少钱?
乡村医生异地行医违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选择处理方式时需综合考虑违规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轻微违规可警告,严重违规应罚款或吊销证书。
由于户籍所在地有变动,现在快到退休年龄,应当向那个部门中办退役后这些年的生活费以及向那个地方部门申请
常见处理方式:首先,联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生活费补助政策并申请;其次,向户籍所在地或原部队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最后,根据部门指导,准备相关
由于户籍所在地有变动,现在快到退休年龄,应当向那个部门中办退役后这些年的生活费以及向那个地方部门申请
在不同情况下,处理退役后生活费及落户问题的具体操作如下:1.若您的户籍所在地已变动,应先确认新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2.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