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更新时间:2012-12-1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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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l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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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对未成年工所实施的特殊保护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规为未成年工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两点:一是禁止安排他们从事不适宜的劳动,如危险或有害的工作;二是定期开展健康检查,预防疾病的发生。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权益和身心健康。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对女职工,应避免安排危险和高强度劳动,特别是孕期和经期。对未成年工,需定期健康检查,确保工作安全。企业应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员工权益。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有哪些
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包括:1. 禁止安排从事高强度或有害劳动;2.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预防疾病。这些措施旨在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