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2-12-19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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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张女士自出嫁后,张女士的母亲就一直和张女士的弟弟住一起。前不久,张女士的母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临街铺面房。这套铺面房的租金收益就一直归张女士的弟弟所有。张女士经人提醒才明白,该铺面房属于她母亲的遗产,其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嘱表示该铺

  女性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张女士自出嫁后,张女士的母亲就一直和张女士的弟弟住一起。前不久,张女士的母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套临街铺面房。这套铺面房的租金收益就一直归张女士的弟弟所有。张女士经人提醒才明白,该铺面房属于她母亲的遗产,其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嘱表示该铺面房由其弟继承,她就有权与其弟共同继承该套房产,铺面房的产权与租金应分她一半。当张女士提出要求时,被她的弟弟拒绝了,理由是自张女士出嫁后其母亲就一直和他一起居住,平时起居生活由其照顾,张女士无权要求继承该铺面房。

  【解析】

  妇女的继承权,是指妇女作为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确立了在遗产继承方面的基本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继承方式、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方面,赋予了妇女在继承遗产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妇女无论是健康还是残疾,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在职还是待业,均与男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本案中,张女士的出嫁并不影响其继承权利,张女士与其弟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其母亲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与其弟均等份额继承遗产,张女士的要求是合法的。至于张女士的弟弟提出的其母亲生前的起居生活一直由其照顾,则可以在继承时适当考虑,而不能完全剥夺张女士的继承权。

  讲黄色笑话也算性骚扰

  日常生活总发现这样那样的“小暧昧”,让“被骚扰”者面红耳赤,却又不得不当成“职场潜规则”接受。某中心小学老师郑某,2003年入校以来,常被校长胡某以谈话、商量工作等名义,以行为和语言对她进行“骚扰”。2007年7月,郑某向区教委反映情况,将保留在手机中的19条短信作证据,提交给教委。然而教委却认为,信息属于开玩笑还是性骚扰不好定性,最后还是劝郑某息事宁人,并将郑某调至另一小学。

  【解析】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第一次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但我国法律没有对性骚扰进行明确界定,对性骚扰的研究也起步不久。一般认为,性骚扰是针对他人的一切不受欢迎的、不合宜的、带有性含义的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性骚扰包括强奸、猥亵等性侵害犯罪,非直接的、语言文字或形体上的性暗示、性挑逗、性胁迫等。[page]

  狭义的性骚扰,例如俗称的耍流氓、动手动脚、占便宜以及新出现的发送黄色短信等。严重的性骚扰会给承受方造成损害,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主要有(1)语言骚扰: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个人性隐私。(2)文字骚扰:将骚扰性语言化为文字,投递淫秽文字。(3)图像骚扰:故意给对方观看黄色图像或限制级录影带等。(4)电子信息:用短信或电子邮件,故意发送黄色文字、图像。(5)肢体行为:主要为公共场合身体上的骚扰,如在公共汽车上,故意紧贴对方的身体,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办法》中对于性骚扰的惩戒措施规定,受到性骚扰的妇女,可以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校长胡某的行为是否能构成性骚扰还需结合短信内容才能界定。郑某也可以根据自身受到伤害的程度选择息事宁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不得任意拒绝录用女性

  小林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女大学生,一年来求职屡屡碰壁,每次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岗位时,却被对方因为“不招女性”而拒之门外,被别人戏称为“拒无霸”。而在她面试的许多岗位中,应该说工作对于男女性别的要求并不高,却也因为她是女生而遭到拒绝,甚至有的单位在招录信息中明确表示不要女生。对此,小林该怎么办呢?

  【解析】

  当前女大学生找工作屡屡碰壁,《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所谓“劳动者”肯定包括女性,国家赋予女子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因此任何单位招聘人员除了特殊岗位以外,不允许有对女性歧视的语言和设置有歧视的规定。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16条,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意味着,国家法律不仅仅保证女职工的合法就业权利,更打破了以往不少企业与女职工进行“不得结婚、不得生孩子”等“潜规则”的约定。《就业促进法》第62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结婚、生育问题出现歧视现象的劳动者可以按照6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page]

  可见,我国的法律对女性平等就业权利的保护是充分的,但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招工时的“重男轻女”现象。对于此,除了对那些“显性”的歧视(如在招用说明中明确表示不要女性)明确反对外,还要对那些“隐性”的歧视勇敢说不。

  结婚生育是女性合法权益

  小李是一家玩具厂生产流水线上的女工,在其与厂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款约定:若小李因怀孕而无法正常工作的话,应当自孕期结束后才能继续回厂工作,在小李离岗期间,厂方为小李保留工作岗位,但不需支付工资。目前,小李已接近临产,无法继续劳动。她想问,该劳动合同中的这一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解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就业促进法》第27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也就是说,你录用了女职工,和女职工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专门列上一条不许结婚、不许生育。

  在本案中,玩具厂的做法属于变相地限制了员工的生育权,在女工生育期内解除合同,该条款按照法律应认定为无效,小李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产假,而用人单位在小李产假期内也必须正常支付工资。小李可以找玩具厂负责人指出该条款的违法之处,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该条款无效,依法享受产假待遇并获得工资报酬。

  打老婆绝非纯属家务事

  严某和丈夫陈1998年结婚,婚后因琐事发生争执,严某经常被丈夫殴打。2007年2月,丈夫将其打伤,严某报警,警察到场劝阻和教育。不久,小严再次遭打,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对此,公安局基于陈某的恶劣表现,且造成较严重后果,对其予以治安拘留。对此,陈某意见很大,认为“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公安局纯粹是多管闲事”。

  【解析】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实施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社、村民委员会应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page]

  女性可以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保护自己:1、请求公安机关救助,即拨打110请求出警;2、请求住所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劝阻;3、请求住所地的社区或村委会予以调解;4、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实施的暴力行为已构成犯罪,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的,如致人重伤,检察机关应提起公诉;5、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其丈夫承担过错赔偿。在本案中,陈某的认识明显是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提醒

  女性遭遇困难妇联就是娘家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了妇联组织在为受害妇女提供服务救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向妇联组织投诉,妇联组织应当维护被侵权妇女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对于诉讼中需要帮助的妇女应当给予支持;可以通过大众传媒揭露批评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的善后工作等。

  阻止家庭暴力需要全社会努力

  《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首次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惩处施暴者,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等。因此,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求助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一味地委曲求全。

  “性骚扰”关键在于举证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并赋予妇女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的权利。但是,在处理这类实际问题时,还面临一定的困难,一是如何界定性骚扰行为的程度;二是所有投诉者都提供不了有效的证据,这些问题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因此,女性在生活中如遇到较严重的性骚扰,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法院起诉时,还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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