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客体

更新时间:2012-12-27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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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客体标的不同于标的物.合同的标的其实就是合同关系的客体.而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合同履行的对象.在电子信息交易关系中,信息是标的物,而非标的.电子信息交易是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来进行的,而电子信息本身也是数据电文.但是作为手段的信息和作为标的物

  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客体

  标的不同于标的物.合同的标的其实就是合同关系的客体.而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合同履行的对象.在电子信息交易关系中,信息是标的物,而非标的.

  电子信息交易是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来进行的,而电子信息本身也是数据电文.但是作为手段的信息和作为标的物的信息是不同的.作为交易形式的数据电文就犹如传统的合同书,它仅仅是一种手段,是用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据,而其本身不能等同于合同关系.这种电子信息在电子商务界被称为"信息流".而后者则是电子信息交易的标的物,人们常将其称为数字化产品,或者信息产品.之所以称为"产品",一是因为这些信息具有一般物的独立存在的属性,二是因为这种信息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于是信息就成为交易的标的物.这种电子信息在电子商务界被称为"资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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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动态
豪航律师
豪航律师
1分钟前
你好,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吗?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2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6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33分钟前
您好,因为相关政策的原因导致了交易不能顺利完成,那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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