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什么情况下签收不了

更新时间:2021-06-15 14: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票据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我国要真正实现票据市场电子化,还需要相关配套的法规来支持,因而现在票据在我国的使用还是有许多现实的问题的,那么电子票据什么情况下签收不了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电子票据什么情况下签收不了

  签收不了的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网银欠费,

  二是未签约电票功能,

  三是银行系统故障。确认原因后分别排除即可。

  电子承兑汇票无法签收的原因可能是您公司尚未签约开通电子票据功能,也可能是网络或系统问题,具体要根据电票签收不成功时系统的报错提示进行判断,建议您联系公司开户的银行客服详细咨询

二、

电子票据的定义

  电子票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电子的票据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行为。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各项票据业务的流程均没有改变,只是每一个环节的都加载了电子化处理手段,使我们业务操作的手段和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三、

电子票据的缺陷

  我国票据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我国要真正实现票据市场电子化,还需要相关配套的法规来支持,包括电子签章法、电子票据规章和纸质票据登记、查询规章等。

  《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另外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电子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由于票据的快速流通性和严格要式性,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将签名这一形式要件严格限定在亲笔签名或签章的形式范围内,也尚未明确规定其他的形式是否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因而可能造成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因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而由此导致票据行为无效的情况产生。

  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电子票据的签发和流动,以及相应资金的划拨、结算都是在网上虚拟的实现,采用的是无纸化的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的签章只有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来实现。在此期间并不涉及到任何行为主体的签字或盖章。

  电子签名是否真正产生法律效力,这点在《票据法》中并未严格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电子票据什么情况下签收不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电子票据签收不了可能是,网银欠费或者是没有开通相关的功能亦或是系统故障。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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