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供用电合同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8-05-03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通常,供用电合同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那么临时供用电合同怎么写呢?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临时供用电合同如何写,供您参考。

  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临时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容量

  (一)临时用电地址为 。

  (二)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 。

  (三)用电容量

  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

  1、受电变压器X台,总容量为X千伏安;

  2、用电设备X台,总容量为X千瓦。

  3、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

  (四)供电贴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 千伏安(千瓦)× 元/千伏安(千瓦),共计 元。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临时电源,采用:

  (一)高压供电:供电电压为X千伏,从X线路X杆接线供电。供电容量为X千伏安。

  (二)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X公用变供电。供电容量为X千伏安。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用电计量

  (一)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 安培,无功电能表 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 ,电压互感器变比为 。

  (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三)用充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对,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四)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动、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一)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国家规定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电方按规定的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方式采用:

  (1)用电方以 方式交付电费;

  (2)供电方委托 根行向用户收取电费。

  (二)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山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 完。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三)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五、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一)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 处。 属于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抓管理。

  (二)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三)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四)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约定事项

  (一)用电方不得将临时电源向外转供电,也不得将临时电源转让给第三人。供电方不受理用电方变更用电事宜用电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用电的,应在用电终止前向供电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临时供用电合同到期,用电方如不办理继续用电手续,供电方将终止对用电方供扒

  (二)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 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三)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七、违约责任

  (一)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 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二)经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的其他违约 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 一种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章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市调整时测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二)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临时供用电合同范文的相关内容,您可根据自身需要来参考以上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若您还想了解更多临时供用电合同的相关知识您可来找法网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1分钟前
您好,因为相关政策的原因导致了交易不能顺利完成,那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返还定金。
黄龙泉律师
黄龙泉律师
22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你可以再买车,实在不行可以起诉车管所。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46分钟前
您好,国家未统一规定雨棚宽度,建议查看当地规划部门的具体要求。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46分钟前
根据平台规则,咨询已开始不可退款,建议您继续沟通以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邓庆奋律师
邓庆奋律师
48分钟前
您好,可以申请援助处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