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
更新时间:2012-12-27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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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①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或一站式登记大厅领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
①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或一站式登记大厅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并如实填写。
②报批。纳税人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连同下列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的代码证书复印件;(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变更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5)原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时,还需报送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和所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③核准。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正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逐级上报核准变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单位证明和工本管理费收据,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和换发的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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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如果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纳税人首先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且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那天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的机关处申报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按照规定可以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则也要在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的30天内,持相关证件到以前税务登记机关处进行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
3、经济类型的改变
4、经营地点的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
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
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
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税种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范本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范本
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如下: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 营业执照;
2、 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 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 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