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包装食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更新时间:2012-12-27 0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问题】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包装食品(非饮料、烟酒),如月饼,那么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

  【问题】

  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包装食品(非饮料、烟酒),如月饼,那么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根据上述规定,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包装食品(非饮料、烟酒),如月饼,属于餐饮企业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责任编辑:newsoul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未贴食品标签存放在成品库,是否构成企业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没贴标签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一点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第九十五条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律师解答动态
季志华律师
季志华律师
30分钟前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的诉求是什么呢?建议与嫂子协商解决,说明你的想法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31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31分钟前
嗯,介绍卖淫最后保一年了,什么情况就是说什么情况,你现在已经到检,已经送检察院量刑了吗?你的介绍卖淫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36分钟前
这不构成价格欺诈,但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建议收集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
质量负责人通常属于企业关键岗位,需符合《安全生产法》对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