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12-12-27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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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截止时间有什么规定?答:根据文件京财税[2009]77号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问: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截止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文件京财税[2009]77号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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