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还是评估金额
更新时间:2012-12-27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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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题]最近税务稽查人员到我公司查账,指出我公司房产税交纳不足。我们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的房产税金额,但公司为了融资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金额大于房产原值,税务稽查人员认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为评估金额,这种说法正确吗?[解答]税务机关的这个意
[问题]最近税务稽查人员到我公司查账,指出我公司房产税交纳不足。我们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的房产税金额,但公司为了融资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金额大于房产原值,税务稽查人员认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为评估金额,这种说法正确吗?
[解答]税务机关的这个意见是可接受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据此,企业如对其房屋进行了评估,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增加了房屋的入账价值,这时的账面原值就是经评估后的原值。因此,企业应按评估后的账面原值依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即房屋评估增值的部分也要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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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1.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减除幅度:
- 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按照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
-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3. 纳税义务人的定义: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4. 房产税的税率:
-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什么
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规定为: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