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必须是出口创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出口退税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办理企业出口退税时,需要先领取相关的登记表,然后到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的申请和办理,在进行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