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
更新时间:2012-12-2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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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偷税罪(刑法201条)抗税罪(刑法202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203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204条第1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5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
偷税罪(刑法201条)
抗税罪(刑法202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203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刑法204条第1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5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6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7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208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209条第2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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