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国税局启动税收保全措施拨出一拒绝履行税务处罚决定的钉子户
更新时间:2012-12-27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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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1月9日,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合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迫使个体户夏XX履行了税务处罚决定。夏XX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被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获,根据税收相关法律,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11月9日,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合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迫使个体户夏XX履行了税务处罚决定。
夏XX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被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获,根据税收相关法律,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10月25日作出税务处罚决定,对夏XX的发票违法行为处于2000元的罚款,夏XX在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同时,还串联其他个体经营违法户拒绝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影响极坏。2009年11月9日,经石屏县国家税务局局长批准,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夏XX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在正义的法律面前,夏XX终于承认其错误,及时缴清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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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营业执照国税全部注销完成了,地税说欠税不给注销,如果不管请问以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在税收上的区别:
1.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依法核发的经营凭证,是企业、个人取得经营资格的政府证明文件。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后者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核发该种执照。税法没有针对这两种营业执照区别管理的规定。
2. 企业设立分公司时,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县(市),则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则分公司应在其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76号),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税收保全措施有哪些规定
般税收保全措施程序是: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不缴纳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特殊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是:只要发现纳税人具有一定条件,即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税收入的迹象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就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