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税
更新时间:2012-12-27 0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亦称房捐、房铺捐。对房屋征收的一种税。中国最早对房屋征税始于周代的“廛布之征”,唐代称间架税,此后时兴时废。1898年,清户部开办房捐,所征款项专用创办警察经费。1915年,北洋政府改征房税,列为地方税,税率大体沿袭清制。1941年5月,国民政府公布《房捐征收通
亦称房捐、房铺捐。对
房屋征收的一种税。中国最早对房屋征税始于周代的“廛布之征”,唐代称间架税,此后时兴时废。1898年,清户部开办房捐,所征款项专用创办警察经费。1915年,北洋政府改征房税,列为地方税,
税率大体沿袭清制。1941年5月,国民政府公布《房捐征收通则》,统一了各地的征收方法。凡市县城镇居民聚居在500户以上者均征
收房捐。捐率按全年计算,
租房最高不得超过租价的5%泊用房不得超过房屋现值的5‰。房捐由房屋所有人或
典权人负担,少数地区由房主和租房分别承担一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