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申请:
题目:某某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抬头:某某税务局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是谁、注册经营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注册资金、投资方是谁、开户行帐号;经营范围:
第二部分:注销原因:我企业为什么申请注销:企业到期、经营不好,未打开市场、前期市场预测与实际经营出入较大等等具体原因;
第三部分:申请注销,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落款:某某企业(公章)
日期:
(一)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三)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原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在对其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如遇纳税人已经或正在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迁移通知书上注明。
(四)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现行的税务登记管理规定,国地税是同一本税务登记证的。因此,只有注销税务登记,国地税都是一起注销的。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2、股东决议书
3、法人身份证、(代办人员身份证)
4、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5、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6、会计事务所出的清算报告.
7、企业尚未使用过的空白发票.
8、发票购领薄.已使用的发票.
9、营业执照
10、近三年的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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