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有什么原则?
更新时间:2012-12-27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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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⑴税务代理具有独立性。虽然税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税务代理人资格的获得必须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
⑴税务代理具有独立性。虽然税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税务代理人资格的获得必须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并且他们的税务代理活动方面也会受到其指导和监督,但在业务上却不宜过多干涉。税务代理人是独立于税务机关而存在的,正是因为其处于独立性的第三人位置,纳税人才愿意将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的纳税事务委托给税务代理人。
⑵税务代理行为发生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自觉自愿的,也就是纳税义务人又委托和部委托代理人的选择权,税务代理人也有选择和接受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⑶税务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必须处于公正的立场上,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办理纳税义务人的一切纳税事宜,对委托人负责,也对国家负责,确保纳税义务人不会多缴纳糊涂税,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失;也要确保每一笔国家征收的税款顺利流入国库。
⑷为了保证税务代理人能正确行使代理权限,国家对税务代理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在我国,县以上国税局、地税局是负责对税务代理人进行监督、指导。只有这样,才能给予税务代理人以外在压力,促使其尽职尽责的完成税务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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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你好,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统一。这里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有以下六个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