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税收优惠——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四)
更新时间:2012-12-27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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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6.进口金精矿砂免税从1996年1月1日起,对经国家批准进口的金精矿砂,暂免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7]68号)17.进口化肥、农药免税对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7]194号)18.捐赠进口救灾物资免税外国团体、企业、个人向中国境内
16.进口金精矿砂免税
从1996年1月1日起,对经国家批准进口的金精矿砂,暂免征进口
增值税。(财税字[1997]68号)
17.进口化肥、农药免税
对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7]194号)
18.捐赠进口救灾物资免税
外国团体、
企业、个人向中国境内捐赠的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和抢救工具等救灾物资,免征进口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财税字[1998]98号)
19.进口动植物种源免税
20.进口警犬免税
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免征进口增值税。(署税[1998]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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