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五)
更新时间:2012-12-27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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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五、对高新技术企业关于进出口税税收优惠规定(一)对于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规定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
五、对
高新技术企业关于进出口税
税收优惠规定
(一)对于企业(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规定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享受免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二)对于企业(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交付的软件费,可以享受免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软件费包括哪些费用呢?软件费是指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发行或者播映该项货物技术和内容,向境外卖方支付的专利费、商标费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三)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四)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
1、属于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准文件验收。
2、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
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都免纳出口关税。
4、如果保税货物由于现实需要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和海关许可,并且照章纳税。其中属于国家实行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补办进口手续和申请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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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请问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个人房产税征收有哪些税收优惠,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8、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个人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个人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