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更新时间:2013-05-07 16: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受理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依法合理确定税务行政诉讼的审判管辖权,是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客...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受理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依法合理确定税务行政诉讼的审判管辖权,是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客观需要,它对于提高法院审判效率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制约具有重要意义。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的有关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管辖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据此,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以及在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主要职责是审理第二审案件以及以下属各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因而基本上不受理一审税务行政案件,但对在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案件和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极复杂的个别税务行政案件也可分别由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选择管辖四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7条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内容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原告对税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作出通知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法院管辖。其中"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专属管辖的内容是指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的转让、出租的确认行为而发生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对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可由原告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由最先收到的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自行裁定的管辖。它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及管辖权的转移三种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移送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所受理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人民的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指定管辖的内容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对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的,由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由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作出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发生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中级人民法院即指定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再如:由于有辖权的二个人民法院争夺或者推诿对某税务案件的管辖权,同时又协商不成,只得由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税务诉讼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税务诉讼

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 

税务诉讼的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财税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214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行政诉讼管辖
应该提执行异议吧,还是向中院提异议
行政诉讼的管辖
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管辖
当面咨询律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行政诉讼立案管辖问题
一般法院都由审判庭审查是否立案,再由立案庭办理手续,行政诉讼立案几乎不可能。
商品有质量问题我可以申请退款不退货吗?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如何解除被执行人?
得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你好,请问诈骗案报案本人撤案公安机关还会追究么
法律分析:诈骗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侦查机关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