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时间及纳税申报期限

更新时间:2012-12-27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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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申报期限?回复: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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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申报期限?

  回复: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一经发现,应立即要求纳税人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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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6号)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