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车人命丧车祸 司机赔偿

更新时间:2012-12-26 1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殷某驾驶父亲的汽车为他人运送冰箱,不料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两名同乘人死亡,死者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司机和车主父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殷某死者父母人民币33万余元,其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4年12月26日晚,殷某受陈某之托

    殷某驾驶父亲的汽车为他人运送冰箱,不料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两名同乘人死亡,死者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司机和车主父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殷某死者父母人民币33万余元,其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4年12月26日晚,殷某受陈某之托,驾驶父亲的汽车从上海出发为陈某运送冰箱到浙江湖州,途经318国道吴江段内时发生车祸,导致车内两名同乘人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殷某对该起事故由负全责。事发,后车主殷某的父亲给付死者之一惠某的父母人民币2.5万元。2005年1月26日,惠某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殷家父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委托殷某运送冰箱的陈某赔偿18万余元,司机殷某负连带责任,殷父作为车主对儿子所承担的赔偿款负连带责任。陈某与惠某的父母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惠某的死亡系殷某违章驾驶车辆所致,殷某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冰箱所有人陈某还认为,惠某是受殷某的邀请才搭乘汽车,与自己委托殷运送冰箱的行为无关,殷违章驾驶车辆发生车祸也与陈某的托运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故陈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死者惠某的搭乘行为系受肇事司机殷某邀请。可见,惠某的死亡与托运行为无关,陈某作为冰箱所有人不应承担责任。司机殷某的肇事责任已由公安部门认定,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殷某赔偿死者父母人民币33万余元。车主殷父对机动车负有管理义务,故应对司机殷某承担的赔偿款负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你好,车祸导致脸上毁容,需要赔偿什么?
你好,你是属于哪一方的?车辆有没有购买保险的,责任如何认定的?有保险的,根据损失数额相应进行赔偿。可委托律师进行计算。
被车撞保险公司司机需要赔偿什么?
1. 车被碰了的,对于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 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者受害人应当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 3.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4.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车祸致死可以赔偿些什么
责任如何划分的,事故发生多久了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建议您核实一下对方身份
张春利律师
张春利律师
14分钟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稍后会有工作人员给您致电!
你好,案件现在是什么情况07
吴丁亚律师
吴丁亚律师
16分钟前
你好,不合法,克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