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发生车祸,乘客获精神赔偿

更新时间:2012-12-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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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交车行驶途中发生车祸,致乘客伤残,客运公司因此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判决客运公司赔偿原告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7000元。2003年1月20日7时许,王某乘坐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所有的336路公共汽车上班,当


    公交车行驶途中发生车祸,致乘客伤残,客运公司因此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判决客运公司赔偿原告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7000元。

    2003年1月20日7时许,王某乘坐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所有的336路公共汽车上班,当该车由北向南行至门头沟区三家店粮库前时,陈某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北左转弯,由于陈某未让行,公交车司机在制动过程中致使车内乘客王某摔伤。王某受伤当日被送至门头沟区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血胸,于同年3月21日出院,共支付医疗费218.90元。事故发生后,公交车司机和陈某为王某支付了住院医疗费。2003年5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王某的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王某支付鉴定费1303元。为此,王某诉至门头沟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590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持票乘车,双方即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四公司作为承运人有将王某安全送达约定地点的义务,由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客王某受伤,公交四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对王某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损伤符合十级伤残,给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精神痛苦,故被告应给付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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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乘坐了酒驾人的车,发生追尾,乘客能获得赔偿吗?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是酒驾人的原因导致的事故吗?有没有报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客运车辆发生车祸造成乘客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车祸死亡赔偿流程标准: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