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不赔钱,除了诉讼还有什么办法?
更新时间:2016-12-0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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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不赔钱,除了诉讼还有什么办法?如果你买了保险,那么恭喜你,你也许可以通过以下这种方式得到赔偿。具体是什么,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发生交通事故,本来就是一件不幸的事,但是更不幸的就是:你是受害者,却得不到赔偿。而至于为什么得不到赔偿,有可能是肇事方经济能力的问题,有可能是肇事方个人品格的问题。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不关心,唯一关心的是,怎样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如果你买了保险,那么恭喜你,你也许可以通过以下这种方式得到赔偿。
你可以通过“代位赔偿”的方式获得赔偿。所谓“代位赔偿”就是由您的保险公司先行向您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例如:您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您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先由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您,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但是这里要注意了,并不是所有买了保险的人,都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来获得赔偿。
“代位赔偿”的适用范围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并且,申请代为赔偿,需存在下列情况:
●对方车辆无保险
●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叁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代位赔偿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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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交通事故可以只起诉肇事方不起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起诉状 1、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如车主为单位,则还应列单位为被告,写明单位住所地。同样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查阅本站诉讼指导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 4、事实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经过写明或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经过写明。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 5、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