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0281元、最低为68056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15075元、最低为63015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89869元、最低为57973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64663元、最低为52932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养老保险待遇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养老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26854元、最低为45370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工作;难以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415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618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page]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201648元、最低为40329元;
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工作;难以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1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15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3015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63839元,最低为32767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08 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2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415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38633元,最低为27726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206 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9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809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13427元,最低为 22685 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16804 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5206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 88221 元,最低为17644 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02元;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603 元。
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后的工伤索赔应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