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责任认定概论之一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据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认定的,另一种是依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行为依法推定的。根据研究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活动的实际需要,这里论述的依据发生交通事故事实认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
认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必备前提。正确认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对正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对正确实施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救济活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 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案例
(一)、赵某准备了一台高档旧车,停在一处环形路口路边,准备与逆行而来的汽车相撞,以要求对方赔偿为名骗取钱财。某日,钱某在此处逆行而来,赵便实施了上述行为。两人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了争论,钱某报警。交警大队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钱某无责任。
(二)、孙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进入右侧非机动车车道,将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通行的骑自行车人李某撞伤。交警大队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三)、周某驾驶小型客车,在道路中心虚线左侧,超越同方向行驶的小型货车,与相对方向行来的武某驾驶的小型货车会车,由于周某会车占路和武某有些超过规定时速,两车相撞。交警大队认定:周某负主要责任,武某负次要责任。
(四)、郑某与王某均驾驶小客车,两车在只有一条道路中心虚线的道路上会车。由于郑某无证开车、低头点烟以及王某酒后开车、拉女朋友的手,两人均未发现对方来车,两车在道路中间相撞、。交警大队认定:郑某、王某二人在该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内涵
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内涵看,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而应该承担的过失。
《现代汉语词典》对责任一词的解释是:责任包含两个意思,一个是分内应该做的事;另一个是没有做好分内应该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结合本文案例所反映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内涵应该理解为:当事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而应该承担的过失。
研究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内涵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发生交通事故,是指原来没有现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二是过失,其中的过,是指是非功过当中的过,是跟功相对的意思;其中的失,是当错误讲的失。这个过失,不是当人们主观心里状态讲的过失。
三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外延
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外延看,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有:全部责任、主要责、,同等责、,次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共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
全部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一起交通事故的整个责任。即通常讲的百分之百责任。主要责任,是使一方当事人承担一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即通常讲的百分之六十到九十责任。同等责任,是使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对一起交通事故承担同样等级的责任。也有人称为百分之五十责任。次要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承担次要责任,即通常讲的百分之十到四十责任。无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性质
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性质看,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鉴定结论类证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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