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期限
更新时间:2012-12-2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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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即一般情形下,为25天至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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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20天交警还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从法律角度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它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检验、鉴定结论制作,载明了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该认定书是确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进行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