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20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20年=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5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5年=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一般法院内部会形成一个基本意见,然后针对不同案件做具体裁量。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权利人一般可以争取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近一两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精神损害抚慰金大都超过2万元,个别超过5万元甚至更多。
14、备注:
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对方不赔付的,可以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然后直接和对方保险公司谈理赔。
2、如果自己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自己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3、上述方式都不行的,可以向对方发律师函,如果对方依然强硬,可以向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怎么理赔的知识。由上可知,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其实有很多,其中的学问也很多,因此需要我们一一熟悉,才能防患于未然,当然用不上是最好的。最后祝各位车主朋友们出入平安,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