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不是机器鉴定,而是由人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三到五个专家进行鉴定,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调专家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一般的,伤残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的委托。如果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这个鉴定提交到法庭的话,对方一般是不接受的,在这个情形下,法庭会要求再次做鉴定,法庭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鉴定。
1、网上申请。办理者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请,经预审及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被鉴定人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鉴定现场接受专家鉴定。
2、缴费。符合条件的工伤参保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费;不能享受本市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持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缴费后持收费数据第三联(执收单位联)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鉴定。
3、现场鉴定。到达鉴定现场,在检录前台进行材料检录,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进行现场鉴定;材料不齐全或经鉴定专家组认为未能鉴定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或未能鉴定的原因。
4、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伤残鉴定不是机器鉴定,而是由人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一般由三到五个专家进行鉴定,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调专家进行鉴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伤残鉴定是机器鉴定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