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伤残鉴定的过程就跟平时上医院就诊差不多,主要是需要根据受到损失的当事人的病历,治疗情况以及当前本人的健康状况,再检查身体的一般情况,受伤部位的恢复情况,骨折或者还需要检查机体的活动是否受到这次受伤的限制,被医生摁摸部位感觉与以前不一样也要说明。也就是说先提供病历,治疗过程中拍的X光片或者CT片子,医生需要询问一下当事人的伤情,还有治疗过程中的情况。如果是骨折或者其他外伤的话医生会要求当事人做一下医生规定的动作,以便观察当事人的伤情,并做出判断。有必要时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进行检测,提高诊断结果。
1、伤残鉴定是对一个案件定性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鉴定的伤情在轻伤二级以上的话,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不够轻伤,也就是轻微伤的话,那么就是治安案件,单单就伤情的情况只能治安处罚。
2、伤残标准是确定受伤人员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重要依据,是决定其赔偿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
3、鉴于伤残鉴定的重要性,有关当事人及有关单位禁止收受贿赂、弄虚作假。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开伤残鉴定是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不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滥用法律权利,弄虚作假。如果为了利益而弄虚作假或者帮助他人开具假的伤残鉴定书,是要接受法律的惩处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伤残鉴定都问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若有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