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流程
更新时间:2018-07-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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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流程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一)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的流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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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是否需要律师帮忙起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流程:
1. 到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交伤残鉴定申请书。
2. 凭申请书获取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
3. 拿此文书(必须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
鉴定机构在完成检验、鉴定后,会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并载明以下事项:
1. 委托人信息。
2. 委托日期和具体事项。
3. 提交的相关材料清单。
4. 检验、鉴定的具体时间。
5. 依据和结论性意见,如有分析过程,会一并说明。
6.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会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是否必须由律师撰写?
法律分析:需要材料如下: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等。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伤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必须由律师来写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评残必须要请律师吗:不一定请律师。但是交通事故计算非常复杂,涉及的项目众多,包括住院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数十项。每项费用的计算标准还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情况而定,每个省份的标准都有所不同。因此,在交通事故评残过程中,为了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建议。
此外,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请律师,但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能够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和专业建议,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同时,律师还可以协助您与保险公司或对方责任人进行谈判,以争取最合理的赔偿金额。因此,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感到困惑或不确定如何处理,考虑聘请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