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本质上是鉴定人就某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一种主观判断,是鉴定人以自己的知识经验以及相关技术运用而得出的分析结果,具有典型的言词证据属性。
其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一方面法官裁判采信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却因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虚假鉴定、公信力不足等问题备受质疑,有些案件还成为社会焦点。
作为证据类型的一种,鉴定意见在具有证据资格的前提下,经审查质证认定后,才能作为定案证据,而鉴定意见的审查质证,应当符合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之后,才是有效的。
(一)形式审查层面
我国现行鉴定审查规则更多的是重视形式要件是否齐备。主要是对检材的要求,鉴定意见文书的要求,对鉴定程序、鉴定过程与方法的要求,实际都仅仅审查鉴定活动是否符合相关的鉴定技术规范;即形式上的审查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对鉴定主体的适格审查;
2、对鉴定对象的审查;
3、对鉴定结果的审查。
(二)实质审查层面
1、通过鉴定人出庭及对鉴定人的交叉询问,可以更好还原鉴定过程,以查明鉴定的客观性。
2、通过及时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使质证处于动态过程中,增强鉴定意见审查质证的对抗性、有效性。
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根本区别在于:
1、生成的时间是否在案件发生后。
2、是否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言词证据是由知晓案件情况的人通过陈述而产生的口头或书面证据,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针对案件中涉及的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鉴定人对自己出具的鉴定意见采取的是个人负责制。由此可以总结出鉴定意见的特点:
(1)鉴定意见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产生的。
(2)鉴定意见是鉴定人的个人意见,会受鉴定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鉴定意见要怎么开才有效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鉴定意见对于鉴定一个事实非常重要,鉴定意见要符合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才会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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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A 你好,首先鉴定文件不完整,鉴定机构有没有司法鉴定资质?鉴定人有没有司法鉴定资格?鉴定时有没有委托人在现场?一般有效,如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你对鉴定有异议,你可要求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该网上通缉抓获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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