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并逃逸 致人伤亡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2-12-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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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司机酒后疯狂驾驶,导致一死一伤。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学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今年3月2日,被告人王学到酒后驾驶农用运输车,行驶至郑少高速登封西出口路段时,与停放路边的货车相撞,致停车检查该车车况的贾某、李某受伤,
司机酒后疯狂驾驶,导致一死一伤。近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今年3月2日,被告人王某到酒后驾驶农用运输车,行驶至郑少高速登封西出口路段时,与停放路边的货车相撞,致停车检查该车车况的贾某、李某受伤,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被告人王某到驾车逃逸到登封市区南环路时被执勤民警抓获。登封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王某到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王某到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且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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